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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时间:2025-02-19

债权债务重整服务是重庆原野律师事务所的重要业务之一。律所自1998年成立以来,债事律师团队为委托人处理债权债务金额达10亿+,非诉讼债权债务协商调解案件达数万件。

  二、业务范围包括:

  (一)与企业破产清算、重整与和解相关的业务

  1.受法院指定担任企业破产清算、重整与和解的管理人、管理人成员或专项顾问;

  2.担任债务人企业提起破产清算、重整与和解的专项顾问;

  3.担任股东、债权人对债务人企业提起破产清算与重整的专项顾问或代理人;

  4.担任债权人参加债务人企业破产清算、重整与和解程序的专项顾问或代理人;

  5.担任权利人参加债务人企业破产清算、重整与和解程序行使取回权的专项顾问或代理人;

  6.担任担保权人参加债务人企业破产清算、重整与和解程序行使别除权的专项顾问或代理人;

  7.担任与破产企业继续履行合同的境内外当事人的法律顾问;

  8.担任与破产企业进行诉讼或仲裁的境内外当事人的代理人;

  9.担任权利人追究管理人未勤勉尽责对损失所应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顾问或代理人;

  10.担任投资者在企业重整程序中进行战略投资的法律顾问或代理人;

  11.担任收购方在企业破产清算、重整与和解程序中收购资产的法律顾问或代理人。

  (二)与上市公司、国有企业清算或重组相关的业务

  1.担任上市公司、国有企业的清算组、清算组成员或其法律顾问;

  2.担任上市公司、国有企业重组的法律顾问。

  (三)与企业解散、清算相关的业务

  1.担任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或财产证据保全的法律顾问或代理人;

  2.担任公司应对解散公司诉讼的法律顾问或代理人;

  3.担任有限公司股东参加公司自行清算的法律顾问或代理人;

  4.担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或控股股东参加公司自行清算的法律顾问或代理人;

  5.担任企业自行清算的清算组、清算组成员或其法律顾问;

  6.担任股东、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清算的法律顾问或代理人;

  7.受法院指定担任企业清算组、清算组成员或其法律顾问;

  8.担任债权人参加企业清算、协商债务清偿方案的法律顾问或代理人;

  9.担任债权人追究企业出资人出资不足责任以及其他出资人或发起人连带清偿责任的法律顾问或代理人;

  10.担任债权人追究企业股东、董事或实际控制人清算违法责任的法律顾问或代理人;

  11.担任债权人、股东追究清算组成员违法清算责任的法律顾问或代理人。

  (四)困境资产处理

  1.为企业困境资产提供改良服务;

  2.为企业困境资产出售提供居间服务;

  3.为收购困境资产提供尽调服务;

  4.为收购困境资产提供居间服务;

  5.为困境资产融资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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